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广州佛山肇庆成为首批试点

来源:新快报    发表时间:2017-08-30 09:56

【摘要】8月28日,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下称《方案》)。广东省的广州、佛山和肇庆纳入全国首批试点的13个城市。根据《方案》,试点是希望可以增加租赁住房供应,缓解住房供需矛盾,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

8月28日,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下称《方案》)。广东省的广州、佛山和肇庆纳入全国首批试点的13个城市。根据《方案》,试点是希望可以增加租赁住房供应,缓解住房供需矛盾,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方案》明确,集体租赁住房出租,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租赁合同约定,不得以租代售。

■新快报记者 李佳文 谢蔓

首批13个试点城市3个在广东

《方案》中指出,确定第一批在北京、上海、沈阳、南京、杭州、合肥、厦门、郑州、武汉、广州、佛山、肇庆、成都13个城市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选取这些城市是考虑到它们租赁住房需求较大,村镇集体经济组织有建设意愿、有资金来源,政府监管和服务能力较强。

《方案》中明确,除北京、上海外,试点城市编制实施方案,经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汇总后,2017年11月底前报国土资源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复。2019年11月,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试点中期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报国土资源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0年底前,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总结试点工作,总结报告报国土资源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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